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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推行银行间债券评级

时间:2012-02-01 00:00:00来源:本站作者:匿名点击:

本报北京1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公告,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机构(以下简称拟发债机构)和发行的债券(包括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即短期公司债),除不需评级外,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人民银行将对信用评级结果进行事后检查,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能力进行评价。

人民银行将以违约率为信用评级核心考核指标,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评价,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淘汰机制。对资信评级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情况,以及违反评级程序、恶性竞争、以及定价或以价定级以及违犯法规开展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人民银行都将通过检查核实后向社会公示。

公告称,资信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拟发债机构和拟发行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其信用等级。对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信评级机构还应对担保机构及债券增值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信用评级工作结束后,资信评级机构应在向拟发债机构送达信用评级报告书的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信用评级报告书备份。信用评级报告书应包括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用担保及信用增值等要素的评价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结果进行事后检查,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能力进行评价。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之所以要管理信用评级业,一是为了防止出现资信评级机构可能存在的不合理竞争,造成信用评级结果不实而引起投资人的损失以及进而诱发的金融风险;二是为了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滥用;三是为了防止损害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经济利益。

人民银行称此举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虽然机构投资者具备投资风险判断能力,但分析成本很高,通过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可降低成本费用,而中小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没有能力了解发债机构的真实情况,需要资信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帮助其掌握必要的信息。二是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它通过筛选举债主体营造债券市场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防止债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三是信用评级结果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债券等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的主要依据。